燕小乙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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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之前,手脚要捆得松紧相宜,张得过紧,碍着呼吸,犯人早早便憋死了,捆得松了,犯人挣扎过度,元气耗散过快,也难捱过三日。所以,这上绑之事,你也要亲自过问才是。」

「是。」

「大逆之罪,凡女犯必骑木驴。

那木驴上的木杵,也要你选得合适,要粗细得宜。

须知那女人骑在木驴之上,每行过两尺,木杵便要在她水门中抽插一次。

按一般淫罪,当游两街三市,共十里,那女犯便要被插上七千五百次,若依大逆,当游五街三市,合二十余里,要被插一万五千杵。

试想,一般夫妇行房之时,至多不过四、五百插便

泄了,那一万五千插相当同三十余男子交沟,便是青楼女子也难承当,何况那些女犯乃是良家淑女,若不当心,便血崩先死了。

故尔若是处女,木杵便要细些,否则便粗大些也不妨,只是那木杵之上的香油决不可缺了,不然只怕磨也把她阴门儿磨破了。

此事你务必当心,亲随左右,时时督促那些押车的兵勇衙役,游上二、三十丈,便要把人抬起来,把油直接用唧筒灌在她阴门儿里,切不可忘了。」

「我晓得。」

「再者,游街时的捆绑也很要紧,若捆松了,犯人挣脱,或是因挣扎过劳而死也不好,若是捆紧了,四肢充血肿胀麻木,行刑之时犯人便不知疼痛,这等你也要亲自验看,不可小视。」

「是。」

「又有两事难全,头一件是落刀多少,凌迟女人之时,又要她疼痛,又要她身子好看。

若割得少了,固然留个完整身子好看,却失了凌迟本意,若割作碎肉,又可惜了一副美妙身体。

第二件便是何处下刀,只因人们又想看女犯的身子,又想看女犯受辱,若不在女人最羞耻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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