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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进店,抬头先往大柜上看,渠锦堂不在,伙计见到他纷纷称呼掌柜的,告诉他大少爷还没回来。

他点点头,吩咐了几句往后院走,北街马家的油炸糕铺在城的另一头,他是故意挑的地儿,让渠锦堂奔波,才好匀出时间去见裴幼卿,掐算着渠锦堂走的这一趟,够北街到这儿两个来回了。

是不是遇上人了?渠锦堂刚来店里那会儿,为了跟他横,时常甩下斗上的活跟他那帮朋友,一走就是大半天不见人,他是个没长性的人,什么事儿对他,也就是一朝朝露一朝辰。

回了屋,没人的屋子静悄悄,杨絮般的一团光,一席空床铺,桌上摆着的米粥已经凉透,表面凝了层微稠的薄衣,常乐用勺搅散,尝了一口,依旧甜糯,这碗冷粥,倒成了渠锦堂做得最有长性的事。

打烊之后,伙计来敲门,还不到点灯的时辰,落日的余光照进窗,拉长桌边紫灰色的暗淡身影。

什么时候了?常乐问。

掌柜的,该用饭了,伙计来请。

“少爷回来了吗?”

“没呢,要不要等等?”

常乐罢罢手,让伙计先去,别耽误大家吃饭。

那您呢?

我等等他。

常乐下厨房,整了一桌酒水小菜,颇有些临别的意味,他心里不愿承认,只把这当做一种款待,谢他多日灶前熬羹汤。

他不愿欠他,只想走得干脆,断了千丝万缕的干系。

这一等就是后半夜,前院一阵骚动,伙计举着灯笼,两人架着渠锦堂,常乐合衣赶来,张开手臂接住摇摇欲坠的人,扑面的酒气,熏得人蹙眉。

“掌柜的……”伙计们见了救星似的把人交给他,这位少爷踹门踹的半条街的灯都亮了,进屋就嚷嚷,常乐!常乐!逮住个人先捧脸,认出不是他,气性大的,能把屋顶都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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