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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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不愧是他们夫妻俩教出来的儿子,十足十的自信模样,陆秋一边是乐在心里,一边却是招了招手,唤道:“好吧,为娘的可靠儿子,过来让娘帮你比一比袖子。”

刘昱砚倒也听话地凑近亲娘,一见陆秋拿衣服朝自己比划比划,稚气的眉眼尽是疑惑:“娘,我有衣服穿的,妳应该先做弟弟或妹妹的小衣服。”

陆秋摇了摇头,知道二儿子的贴心,她感到好笑:“他们还在肚子里头,才不用这么急,反而是你这孩子又长高了,你都没发现自己的袖子短上一些吗?”

刘昱砚低头一瞟,他才发现自己的袖子确实是变短一些,但真的只有一些,他自觉没什么妨碍,道:“娘,这还好吧?我的同窗还有人的衣服是打补丁的,我这样也看不太出来。”

同样都是农家子弟,刘昱砚自从和书院的同窗比较,才发现他家过得其实比想象中地宽裕。自以为自家是再普通不过的人家,后来却才发现,家里的很多习惯,其实过得挺奢侈的。

谁家隔三差五会吃肉的?

而且吃上的肉,还并不输于酒楼菜色?

就是衣服,每年都会有准备好几套替换,不像村子里的好多人家,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更别说,三兄弟还各有各的爱好,亲爹亲娘还都尽力地满足他们。

老大刘昱阳,喜欢收藏字帖;老三刘昱洵,则喜欢各式各样的画册;至于,刘昱砚则是喜欢砚台和乐器。

砚台,主要是因为他的名字有一个砚字。乐器,则是因为亲爹头一次用竹叶吹奏出田园小调时,让他有种大为惊人的感觉。

三兄弟的喜好,听起来都是特别风雅。当然,也是特别地耗费银子。

最初,刘昱砚本以为自己交好的友人,应该会是一样背景的农家子弟,后头却发现,真正聊得起劲的人物,反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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