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士与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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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是因为人世不公命途坎坷。

但有些人,成了流浪汉却是自作自受,自暴自弃,不知自重自爱。

柳清风,在这小小的宁安城中,便是后者的代表。

论出身,柳清风出身富户。他父亲柳金福名副其实,又多金又有福气,是这宁安城中最富庶的商户,家财万贯,还有良田千亩。母亲倒是出身平凡的填房,但刘金福老来得子,对柳清风简直是要宠到天上去,自幼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有月亮,锦衣玉食娇养着自己的幼子。

论天分呢,街坊邻居里有人传闻柳清风生而知之,三岁时不用人教就识字,五岁就能吟诗——这或许有些夸张吧,但他过目不忘又善数论的本事是真的。不管多难多复杂的的账本交给他,老掌柜要用上整整五六天才能核算清楚的账目,十岁的柳清风在一日之内就能理清看完。

不过十岁后,柳金福就不要这个儿子再沾染铜臭气了。他觉得幼子这样的天资,不如送去读书科考,得个功名不但可以和从商的长子互相依靠互为靠山,还能带着柳家的血脉更进一步,由商转仕,自此就可以平步青云也说不准。

但柳清风却没能上考场。

就在他年满十五,先生说他该去参加童试的一月前,刘金福带着夫人外出游湖却遇了水匪,尸骨无归。

立下衣冠冢,柳清风披麻戴孝,也就不能去考试了。

而柳家,也就此变了天。

柳清风同父异母的大哥早就看这个弟弟不顺眼,因为柳金福太偏心了些。

父亲一去世,长兄立刻接管家财,随后把柳清风赶出了家门,万贯家财尽数藏起来,只丢给柳清风数两碎银而已。

而柳清风呢,就这样从富家小少爷,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小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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