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1 / 2)
他不为财,出手大方,又有见识。
很快在圈子里闯出名气。
那真是意气风发的年月,留着一头及肩的头发,提一个深咖色的老旧皮箱。一件风衣,一双皮靴,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在路上呼朋引伴,喝最烈的酒,一路引吭高歌。
当然他也上过当,在阴沟里翻过船,打过架,也挨过打。
要说起来,他遇上向毅那年,正好是落拓失意的时候。
彼时被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出卖,赔进去了一大笔钱,又不好意思伸手找家里要,就典当了他前两年收罗的所有东西,赔得是一无所有。
初见向毅那会儿,他就看这男人不太顺眼。
倒也不为其他的,大概是长得好看的看见另外一个长得更好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中二情绪作祟。
那会儿的向毅标准少爷做派,人群环绕,矜贵奢靡。
笑起来嘴角带着坏,一看就是个一肚子算计的家伙。
他们偶然结识,周边的人都对向毅阿谀奉承,背地却也说这人心狠手辣。说他是国内最大轮船制造商的儿子,母亲早死,家里那些八卦真要细数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但那会儿的林三儿从来不懂掩藏自己,合得来就是朋友,合不来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把向毅归结为合不来那伙人,偶然碰上了,话都懒得搭理。
偏偏这样的态度,却引来向毅的一再招惹。
年纪相当,一个不耐烦,一个就爱看他不耐烦。
被惹急了,拎着箱子横跨大半个国土,那人也能随后追上来。
当时的林正军如此赤忱直白,被追着跑得久了,也觉得自己过分。有了这点愧疚,同路时也愿意和姓向的聊聊。
这聊得深了,就发现自己实际上也没多讨厌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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