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成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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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地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於人类和动物之间。

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麽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

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

琼恩犹豫着,最後食欲终於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後的事情以後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在吃完两只狮腿後,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於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麽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甚麽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於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甚麽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

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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