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决斗(2 / 2)
「真假不清楚。但日精灵确实是拥有一些特别的天赋能力,是其他精灵所远远不具备的。」
通常来说,精灵长於灵巧,拙於力量,身体不如人类强健,武技锻炼走的也都是轻巧灵动的路子,但日精灵却天赋异禀,力量灵巧兼备,就算穿重甲上阵冲锋都可以。而且精灵高等魔法中的很多内容,唯有日精灵才能学习运用,这是血脉限定的。
所谓精灵高等魔法,其实也就是精灵族的魔法。精灵地文明远比人类悠久,耐瑟瑞尔帝国初期,人类都是以精灵为师,学习魔法的,「迷锁」就是精灵魔法的着名成就之一。後来获得了耐瑟卷轴,以此为理论基础,奥术师们抛弃了精灵魔法,自创格局,最终演化成如今的八大学派,虽然未必比精灵魔法更高明,但却更普及。如今整个大陆,不但是人类,就连矮人丶侏儒丶半身人,甚至很多精灵巫师都已经接受人类魔法。日精灵们便又加了「高等」一词,以示区别。
精灵魔法之所以没落,原因自然很多,但其严重受血脉限制,很多法术唯有日精灵才能学习,其他精灵怎麽努力也无法掌握,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缘故。事实证明,唯有能够普及的,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
日精灵天赋过人,自视便高,看不起人类,乃是传统和习惯使然。琼恩心想「我原本就没兴趣和你们这些丧家之犬打交道,不过是看在艾弥薇的份上帮忙罢了,如今既然如此说,那便一拍两散就是,正好落得自在」,有心讥讽几句,但说出来又未免伤了阿忒妮,只得罢了。梅菲斯却是微微一笑,似乎有了主意。
又过几日,琼恩正在看书,却有卫兵进来报告,说梅菲斯小姐要和那个金闪闪决斗。
晨炼城里自然是有训练场的地,琼恩赶到一看,见梅菲斯已经全副武装,站在场内,银剑插在身旁;日精灵则在穿护甲,周围聚集了一群人,全是听到消息赶来看热闹的。琼恩一眼看见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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