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战胜(1 / 2)

加入书签

中午的阳光明亮刺眼,照在歌嘎斯的暗金色头发和皮肤光,他从废墟里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慢慢环视四周,看见了琼恩和拜尔。

然後他一步步缓缓走过来。

距离有点远,但琼恩的视力不错,能够清楚地看见吸血鬼现在的模样,和拜尔一样,他身上落满石屑尘土,右腿似乎瘸了,走起路来姿势明显不太对劲,重心偏移。双臂完好无损,但胸口左侧心脏部位,赫然开了一个圆形大洞,像是被巨大的箭矢透体射穿,看起来颇为吓人。

对於吸血鬼,琼恩算不上很了解,但也不陌生,毕竟也打过不少交道了。在拉沃克的巫师之墓,和吸血鬼美女莉法尔上过床,有过短暂但很愉快的时光;在晨炼城的时候,和某位叫做德古拉的妹控相谈甚欢,一起拿望远镜偷窥过葵露的裸舞;就在不到半小时之前,他刚刚和同伴杀了一个吸血鬼,还是个亲王。

世界上的亡灵千奇百怪,种类不可胜数,就保守估计的话应该也有近百种,其中吸血鬼和生者最为近似,他们有灵觉,有意识,有智力,有记忆,连躯体外形都和活着的时候无异,最多长出两颗獠牙,但平时收起来也就看不到了。而且吸血鬼还必须进食(吸血),否则就会虚弱下去。有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吸血鬼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亡灵,更近似於一种变异的活人。

除了外形近似,吸血鬼也依旧秉承了很多人类的特徵。或者说弱点。其他亡灵,例如僵尸丶木乃伊之类,被刺穿心脏根本无所谓,反正都已经不跳了,纯粹是个摆设,至於骷髅这种骨感类型的亡灵,更压根就没有心脏这种东西。但对於吸血鬼来说,心脏和头颅一样,是真正致命之处。尤其是像歌嘎斯这种晋升到亲王位阶的吸血鬼,断手断脚都只视作寻常,半边身体砍掉都可以不当回事,除了这两个地方。再没其他要害了。反过来说,只要把脑袋砍掉或者把心脏刺穿,就算是最强的亲王吸血鬼,也是难逃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