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这是我家(2 / 2)
「那片小树林?可是我也没看到甚麽『禁地』的标识啊。」
「明明有,是你自己夜里没看见好不好,」莎尔屈指在他头上不轻不重敲了一下,「看不见路就不要到处乱跑,又不是自己一个人,还带着个小姑娘呢,这麽不稳重。」
「对不起对不起,」琼恩笑嘻嘻地说,「可是若非如此,我怎麽会又能遇上姐姐你呢。」
他是个无信者,最多算是个泛信者,对神明并无多少真正的敬畏,和莎尔又已经面对面地打过几次交道,甚至都有过亲密接触,「深入」了解,言语交谈间便不会像其他信徒那样小心翼翼,战战兢兢,而是更轻松自在些,甚至敢於开点玩笑。「不过姐姐啊,」他趁机问,「这里到底是哪里呢?」
「自然是我家啦。」
你家……果然是已经到了莎尔的神域麽?
「那我……」
「放心,你没死,我是把你直接从物质界拉了过来,」莎尔说,不知为甚麽又轻轻「哼」了一声,「你这个笨蛋,居然和魅魔签甚麽真名契约。你知不知道这样一来,你如果被人杀死,灵魂也就随之湮灭,就算想做我的祈并者都办不到,更别提复活了。」
这点琼恩自然清楚,真名契约之所以会令巫师们望而却步,自从发明出来後就被束之高阁,不就是因为这严苛的「生命绑定」麽?正常情况下,凡人遭遇意外身故,只要死亡时间不长,尸体没有严重毁损,神只是可以将他的灵魂送回物质界,以神力将他复活的。当然,神只基本不会主动这麽做,往往是在高阶牧师的请求下才会出手,这也就是所谓「复活术」的本质了——严格意义上来说,复活术并不是一种魔法,而是向神只提交了一份申请,至於这份申请能否得到批准,那就要看这位牧师的「神眷」有多深了。因为复活术的代价太高,能够真正有幸享受到这种待遇的人寥寥无几,但对於和邪魔签订了真名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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