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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单从量刑的角度讲,酒驾撞死人不逃逸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主动赔偿损失还可以减刑,所以对于当初的江盛来说,他让司机顶罪除了想要躲避惩罚外,更多的是不愿意因为这件事损害他的社会地位以及形象,并不是说真的惩罚有多重(撞人绝对不能逃,不逃都没多大事,肇事逃逸才严重),哪怕是后来江辞查出来的操纵证券价格罪,量刑都比交通肇事罪更重。想要通过法律制裁他,江辞能做的已经是最多的了,可以说是大义灭亲了。
相比而言,拐卖儿童则是五年起步最高死刑,严格说陈昭的罪行才是最严重的,他之所以这么恨江盛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深爱妻子走不出去,而且江盛后来的态度行为刺激了他,但并不能因此说他的行为是正确的,如果人人都一怒之下杀人夺子,这个世界也就不太平了,所以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本文绝不提倡以暴制暴!不宣扬用非法手段报复他人,法律还是要遵守的……但因为这是小说嘛,肯定也不能让主角憋屈死,必然恶人有恶报才行,所以放心江盛不会有好下场的~
江盛当初如果没有刺激陈昭而是承认错误自首,根本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以陈昭的性格虽然痛苦也会放下仇恨;如果江盛这一次选择的是报警,而不是因为极度的仇恨选择杀人,江辞也不会这样恨他。对于江盛来说,丢失儿子的十六年使他对陈昭的恨意丝毫不比陈昭对他的少,又急于掩盖真相挽回儿子,才会做出这样疯狂的举动,就像陈昭当年为了报复他不惜犯罪一样,冤冤相报何时了,区别只是陈昭本性善良悔悟了,而江盛从不悔悟。
第一次他因为遮掩罪行且态度嚣张,所以引来了报复,第二次本想杀人灭口挽回儿子,反而将儿子越推越远,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每做一个决定总是选择伤害别人而不是反省自己,又无视法律良知,才会一步步落到这个下场,他冷漠自私蔑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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