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教人想亵玩(1 / 2)
事实上,初见宣恕那段时日,陆曼城还没这么肆无忌惮——较如今甚至显得恍若隔世。
人家好歹是宣家主心骨,而她也只是再普通不过一个下人,初来乍到、寄人篱下,可不敢轻举妄动,就算有往上爬的野心以及野心之外更多龌龊念头,也只能先藏着掖着,韬光养晦。
——当然她要是刚来就知道了宣恕顶多草包一介算个头的“宣家主心骨”,她或许还真不会那么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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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她虽为中庸,对信香却有一定的感知力,不敏感也不迟钝。兴许也正是因此,她对同类的中庸提不起什么兴致、嫌他们无趣,反倒喜欢搞地坤,越漂亮、越温软越好。
所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宣恕一臂开外、吸鼻子一嗅就猜了出来,宣恕是坤泽。而且是她喜欢的那种。
来宣府的第一天,她歇了会儿脚就让一长工领着去见宣恕了。正厅中央,不到三十的青年端坐太师椅上,身着修身服帖的长衫,因为生得瘦削,不但不显威严反倒让宽大的椅背衬出几分乖巧;虽然戴着精致的金丝边眼镜,镜片后的眼底闪烁的却是年长者的慈爱,柔顺得不协调;整个人近乎不带任何居高临下的压迫感,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人如其名。
嘴上说着“宣老爷当真一表人才、名不虚传”的客套话,心底可不如面上那么老实,恰恰相反,要躁动太多太多。
倒不是从前那些小地坤不美了,可硬要和宣恕比较,在开了眼界的十八岁少女眼里终究还是逊色。喜新厌旧乃人之常情。更何况从前见过未剖光的璞玉,突然来了件精雕细琢的玉器,是个人都会忍不住选后者。
宣恕这样的男人,哪怕浑身上下每一寸都是金贵的,瞧上去也是镶了金箔的琉璃偶,引不起人的敬畏,反倒教人想……
“爷爷同我提起过你。”男人声线平和、如同浸了露水。他起身朝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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