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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睛里有了神采的样子格外可爱,现在在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在救济所时的惨白消瘦。
吃完饭,宋砚初又带着宋小乐去小区里散步消食,路上遇到有人遛狗。
是一只漂亮的伯恩山犬和一只三四个月大的小金毛,品种纯优,毛发油光水滑。
宋小乐不认识这两只狗,只觉得它们很漂亮很优越,他和它们比简直是天差地别,宋小乐停在原地,忍不住自惭形愧起来。
可他没想到宋砚初竟然走上去摸了摸那两只狗。
宋总,你也出来散步啊?
宋砚初笑着问:王哥你什么时候又养了一只金毛?
说罢他还蹲下来,摸了摸金毛的脑袋,伯恩山犬好像认识宋砚初,开心地扑到宋砚初身上,用舌头舔宋砚初的脸,宋砚初笑着抱住它,rikki,rikki,乖一点。
狗主人说:我老婆买的,非要养,给rikki做个伴,宋总,你还真受小狗的欢迎,我们家rikki对别人都爱搭不理,就是喜欢你。
宋砚初笑了笑。
狗主人走之后,宋砚初回头走向宋小乐,他伸出手要去牵宋小乐。
宋小乐却往后退了一步。
那是宠物狗,漂亮的宠物狗,有着完美的毛色和外形,它们主动热情,会撒娇,丝毫不忌惮人类,它们即使不会看家护院,也没有人会责罚它们。
它们不用睡水泥地,不用风吹日晒,不用吃馊了的剩饭。
它们有漂亮的窝、玩不完的玩具、吃不完的美食,连牵引绳都是不一样的颜色。
宋小乐想到上辈子的自己。
他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脖子很疼,好像那根拴了他十几年的铁链此刻还陷在皮肉里,好疼好难受。
宋砚初看着宋小乐的神色,有些紧张:怎么了?小乐,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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