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陈近南(1 / 2)
取了福建,大兴军已拥八省之地,知州知府等中级官员就明显有点不够用了。
大兴军虽然年年都举行科考,但所取之士多半都是年轻士子,即便有才学也无治理地方的经验,短时间内更不可能胜任知府知州等要职。
因此在离开广东之前,李元利已经和刘玄初商议出了应对之策,那就是从川黔、湖广三省官员之中,挑选一批政绩卓著、精明能干而且清正廉洁者先补足福建缺员,有多出来的则赶赴江浙候命,暂时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时桑武又建言道:“王爷,明年大军进江南,三司官吏缺员仍多!微臣听说漳泉、金厦一带,有许多前明旧臣,皆是郑森开府设衙之后来投的,其中不乏德高望重的有才之士,王爷何不从中择优者任用?”
明代各省设“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主民政、司法和军事,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
李元利在长沙即王位设立六部三司之时,考虑到前明都指挥使司所辖卫所官兵的糜烂以及危害,便撤销了都指挥使司,将各地备军的管辖权收归兵部,另在各省设立通政使司。
通政使司在明代本是中央官署,不下地方,掌章疏奏驳、国家大政﹑大狱会审及会推文武大臣等朝廷大事。李元利将它设立到州府一级,主管监察官吏,类似于后世纪检和监察机关。
这时桑武建言择前明官员任用,李元利毫不犹豫地予以否决:“这些前明旧臣少说也有五六十岁,年纪老迈,哪有精力担此重任?”
一听“年纪老迈”就是随便找的借口,无论哪个朝代,省级高官没有五六十岁哪能混得上?
李元利这是忌惮前明的文官!凡是在前明朝堂混过的官油子,他一个都不想要,免得日后带坏了自己的队伍。
明末崇祯年间朝堂上的文官,绝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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