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小少爷见到那物(1 / 2)
赵无命住在落山脚下的落山村,不过他住在村子的边缘,主要是不想被人打扰。在这处地方生活了七年,村子的人也把他当自己人一般,虽然赵无命平常不苟言笑的模样让人觉得生人勿进,可熟悉了以后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人啊,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个人哪能一样呢。
回到院子,赵无命让钱锦玉自己随意,然后去灶屋烧火生水,打算把今日份的猎物给弄了。进到屋子内,钱锦玉小心的打量这处地,简单的一间堂屋两间房间,其中一间明显有人常住,另一间灰尘堆满灰扑扑的一层。
赵无命平日也不需要这处房间,所以根本不打扫,他一人居住在此地,一间房就完全足够。拿着自己的包袱出来,钱锦玉在灶屋里面找到赵无命,有些不好意思,“无命大哥,我今夜睡哪儿?我看了下屋子,只有一间房间是有用的。”
往灶台里面添着柴火,赵无命头也不抬的说,“你自己看着来,左边那间是我睡的屋子,右边那间没人睡灰尘也有些多,如果你不介意就和我睡一屋,如果介意那就趁着时辰还早你自个儿去打扫屋子。”
钱锦玉根本不想去打扫那间屋子,里面灰扑扑的要命,而且他这小少爷从小都是被人伺候的哪里有去打扫过屋子,所以只能睡赵无命那间屋子了。
静谧的夜晚,月华给落山织上了一层朦胧的银纱,落山脚下的一处人家点着油灯,纸糊的窗户上印出一对人影儿,看上去祥和又安宁。
今夜吃的太饱,钱锦玉一日都未进食,早就饿的肝肠饥饿,在赵无命生火做饭的时候闻着大锅内的肉香味,一张小嘴紧紧的抿着,就怕自己流出口水出来惹人笑话。
赵无命可能也看出了小少爷的心思,直接用大勺给他舀了一勺子肉,让他先尝尝。本来想矜持一番的,可看到油光水亮的兔肉后,故作斯文的用着木筷从里面夹出一筷肉来品尝。
赵无命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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