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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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城里的孩子都早熟,哪怕是只有7岁的凌雪玫也知道小媳妇是什么意思,跺了跺脚就跑开了。跑开时没有注意到当时9岁的少年尴尬而不是礼貌的微笑。当然,就算当时注意到了。年仅7岁的她大概也很难理解这笑容背后的深意。

现在想想,“家事好”“娃娃亲”“为人恶毒”“棒打鸳鸯”“仗着有长辈撑腰就胡作非为”“长相妖艳”等等等等,不就是前世自己落魄以后,合租的室友之一经常看的言情小说里恶毒女配的标配么?

想到这,凌雪玫的眼圈泛红,再想到自己落魄的那一年。因为那个女人,自己家族被傅家和那女人的其他追求者一起联手对付。害得自己家破人亡,从神坛高高地跌落,从此受尽白眼,混迹夜场。

其中生存的艰辛是她过往的岁月想都不敢想的。思及此,凌雪玫眼眶中的泪水终于止不住的往下流。

那一夜,是她去会所上班的第叁个月,她已经离开了帝都,去往了上海。

她在城中村租了一间单身套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是整间房还没有她之前房间的厕所大。在那里遇到了隔壁间的于姐。于姐30岁,已经混迹夜场10年。

她虽然是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但是琴棋书画样样皆精。情窦初开却也没有沉迷情爱,如愿考上了2里的金融系。

哪怕跌落神坛没了家世背景她也可以如普通人一样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度过余生,但是那些人不肯放过她。或者说,根本不需要那几个男人动手,底下多的是会看碟下菜的人。只要她找到一份正经工作,不久后便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理由将她辞退。

直到她认识了于姐,将她介绍进夜场工作,或许是觉得那时候的她处理起来和捏死蚂蚁一样,又或许是觉得公主去夜场成了真的“公主”,想留着她当笑话。

总之夜场的工作保住了,她苟延残喘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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