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2 / 2)
沈飞赌咒:“我跟萨拉佩雷斯分手之后就没再有半点瓜葛,绝对没有藕断丝连,做对不住桢桢的事情。”
“萨拉佩雷斯?”维桢愣神,“你的前女友不是柏妮丝沃克吗?”
听到柏妮丝的名字沈飞心知不好,环着她的肩膀道:“桢桢,你听我说——”
维桢挣了挣,没挣开,轻声问道:“那个萨拉,你与她是在柏妮丝学姐之前还是之后?难道你……”沈飞是不是脚踏两船?
沈飞避过这个问题,道:“萨拉佩雷斯是我父亲朋友的女儿,我母亲颇中意她,就安排我俩相看,不过见过几面,吃了几顿饭而已,我对她压根就没有什么感情。后来出了些意外,两人就分开了。”
“这位佩雷斯小姐是伯母为你相中的妻子人选?”维桢突然有种拨开云雾见天日的感觉。之前是她没细想。父亲是皇室旁支,童年几乎一半时光被罗霂兰帝国王储莱昂垌文迪许带在身边,维桢很清楚,无论哪个国家,大户人家都最讲究门当户对。沈飞出身联邦权贵,他的父母必定会为他在相似背景的人家里择媳,自己是罗霂兰帝国人,不会在这个范围内。而在母亲眼内,只沈飞居住在联邦这一点,就肯定入不了她的眼。维桢对毕业之后要离开沈飞回祖国一事分外愧疚不安,如今看来倒是她自作多情了。她与沈飞,从一开始就互不拖欠,往后劳燕分飞,自然亦各不相干了。
沈飞听了维桢的话眉心一紧。
他早就过了年少轻狂的阶段,对自己想要什么简直洞若观火。他活了三十多年,从来没有像要得到维桢一般渴望过什么东西,有时甚至会产生一种极端的焦躁,让他偶尔从心底窜起一种狂暴邪恶的念头,恨不得亲手毁了她,让这种躁动消退,他就能重新回复到那个轻裘缓带,凡事都能泰然自若的沈家二公子。当然,比起毁掉她,更理想的就是把维桢完完全全地掌控在手掌心。短短时日,他已经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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