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归乡(2 / 2)
这个答案是意料之中的。学校的资料上写的很清楚,他来自一个奴隶家庭,父亲不明,大概率是某个精虫上脑的小贵族或某个有点小钱的贫民。后来他被当地的笑地主抱走,半养子半用人的长大,他本来不会有机会接受什么教育,却因为战争背井离乡被送进了军事学校,不过那里也只让他学会了阅读和最简单的书写,但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贫民了。
“我教你。”
他让亚瑟拿来了纸笔,随后在上面以潇洒的字体写下了亚瑟的名字。
“好好练一下
。”他把那张纸递给了他。“别给我丢人。”
“是,团长。”虽然不知道他是何意,但亚瑟还是乖乖照做了。
这个beta是个聪明人,很快就学会了以贵族的方式写他的名字和一些简短话语。公爵让他学习写字,自然是为了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这件事他自然可以找个贵族oga来做,但经历之前的闹剧后他有些厌倦那些满脑子想着如何上位的小贵族,更不想引得大概率会成为他妻子的贵族小姐不满,还是利用这个谨慎又内敛的随行官比较靠谱。
他要带他的未婚伴侣回乡的祖宅去参加重要的家族活动,而那种穷乡僻壤那位贵族小姐是绝不会去的。作为他随行官的亚瑟,自然会无条件接受这样的工作。更何况他长得比一般的beta要瘦小很多,很容易装扮成oga的样子。反正家乡离得很远,也没有几个人真的见过王都贵族,他回去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公爵请了王都有名的裁缝,为亚瑟量了尺寸,从里到外定做了几套像样的衣服,小到内裤和袜子,大到帽子和斗篷,反正他也不差这点钱。而当亚瑟收到这一大盒子的东西时,欣喜之中却又有些犯愁,因为他根本不会穿这些东西。
“把衣服脱了。”公爵盯着他命令道。“你得快点习惯我摸你,以免到时候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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