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滴个乖乖这得多少钱(1 / 2)
第二天一早,胡璃便跟着经纪人登门拜访那位名导。名导家住三进三出的四合院,光影壁都提着前清大家的亲笔,金发男一进去就嘴巴里就没停过“我滴个乖乖,这得多少钱”。
胡璃翻了个白眼,不屑这些身外之物。想当年他香火最旺的时候,狐仙庙里的雕梁画栋,比这些可精巧漂亮多了。更不消说当年女身还叫胡旎的时候,什么公馆城堡没住过,区区个四合院算什么。
他哪儿知道他如今红得映天,平时开销全是要用钱的地方,故而这金毛才整日像钻到钱眼里。见金毛恨不得往那些个古董上舔一口,便一把拽过对方,不悦道:“你丢不丢人?走了走了。”
金发男这才跟上,凑在他耳边嘀咕:“我又不是人。”
正说着,影壁后走出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年轻人皮肤极白,看起来弱不禁风,见到两人,忙说:“胡璃先生,贝爷,这边请,陈导已经等你们多时了。”
金发男听见人家叫他贝爷,登时露出笑脸。他原是头金毛狗精,自小长在城市里,故而极通人情世故,沾染了许多人才有的毛病——比如爱听没什么用的马屁。真名因为太羞耻已不可考,自己给自己起了个洋名叫贝斯特,最喜欢玩球,做狗的时候就爱看球赛,也就最爱听人家恭维自己“贝爷”。
“你就是陈导电话里提到的那个得意门生吧?”
“不敢当,我还在上大学,还要多跟着老师学呢。”
“好。”胡璃见他俩要闲聊吹水,便直接越过过迈不动腿的金发男往里走,经过那年轻人身旁时,忽然尾椎一颤,像是尾巴炸开了来。他警惕地猛地回头瞪向对方,对方被他突如其来的靠近吓得一退,抬眼惶恐道:“胡璃先生,怎么了?”
那双眼睛漆黑如墨,哪怕外头是艳阳天,也几乎没有任何光华反射。胡璃一愣,感觉自己像被那双眼蛊惑了一般,忽而如坠真空,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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