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1 / 2)
高苒漫无目的绕着胡同走,一条接着一条,虚飘飘地,如同踩在老北京暗色的织锦的大花地毯,地毯上是头尾相连回字文的迷宫。
遥遥一声狗吠拉回她的思绪,这方注意到夜色将阑,天空一角透着隐约的蟹壳青,四周坠着几颗星子,黄澄澄的,她仰起脸朝天看去,就像在看大唐久负盛名的薛涛笺,一样碧青洒金的颜色,衬得人反倒是矮了,矮成了那娟娟的簪花小楷,弱柳扶风地誉在纸上。
天亮了,她居然就这样走了整整一夜。
“高小姐。”
赵屿森朝她迎面走来,一身嘻哈风外衣沾染了浓郁酒气,清晨的风拂过他富贵风流的眉梢眼角,一阵甜腻的果味,后劲泛着酸气,她皱了皱眉,是她最讨厌的白兰地。
男人施施然展出臂膀,挡在她面前,笑靥浪荡不羁,如同第一次见时那般,可这笑里究竟又有些不一样。
“高小姐,我下周一出国,今后大概是不会回来了,看在我刚刚救你一命,让你摆脱那个蒙古男人的份上,泪洒长亭十里相送不必,但也应该略备薄酒为我饯行。”他的话还是玩世不恭,视线落在高苒身后的早餐店,“实在不行,豆浆饯行也成。”
说完,他从裤袋掏出莹白,没有logo标识的特供香烟盒,抬手笼着打火机簇起的橙蓝火光,悠悠点起一支烟。
烟雾四散,有着鸦片的甜美。
出乎高苒意料,没想到方才赵屿森是有意那样做,目的是为她解围。
北京现的在早餐店大多走互联网路线,量大方便,直击用户痛点,提供的都是拎着就走的早餐盒子,谈不上有多好吃,但很适宜九九六的打工人,毕竟早上七八点的时间,能坐下来在那点碗豆汁,再配上一份卤煮的,都是皇城根下地道的北京大爷才能享受的福分。
此时此刻,年轻的高苒和赵屿森坐在店里,显得分外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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