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雌虫的爱好/当皮靴踩上衣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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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环境的严苛同样的稀少程度。

胥寒钰有【鉴定眼】才看得出价值,不然就伯金的态度怕是真当了什么不要紧的东西。

“送我这个做什么。”胥寒钰说着就要推回去。

“喜欢你啊。”

一句话让胥寒钰的手一顿。

伯金不以为意:“小玩意儿,你收着就是了。你要是是雄虫,喜欢什么我能成堆成山地给你找来。”金色的眼睛注视着这里的店主。时光过去,似乎不是错觉,店主确实是比原来更加好看了。不是“美”这样的形容,与中心环伺在雄虫身边的美虫们不一样的感觉,类似于头狼对狼群的吸引力——哪怕狼王偶尔离开,狼群也会记得谁是这里的王,当狼王回来的时候还会争相上前求舔求宠。胥寒钰身上的好看就类似那样的东西,与容貌的关系不是那么密切,而是容貌之下的存在。

虽然无虫说得清那是什么存在于容貌之下。

伯金继续不在意地点点桌子:“行了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送你点小玩意三推四拒的,哪天去中心里看一眼就晓得了,这都什么小碎末。”

说着他浑不在意地弹了弹自己送的“小碎末”,金色的晶石散开:“都是些送雄虫剩下的边角料,送你你就收下!小家子气的。”

确实是送雄虫剩下的边角料,但送雄虫的东西都比雌虫自己平日所用要好上许多,与其送别的虫不如自己用,但他们就喜欢送给这里的店主,也不拿来改善自己。

话说到这份上,胥寒钰也不再推拒,拿了些小食送去。

哪怕用了新作试吃的借口伯金又哪里看不出来是回礼,粗野的脸上满是糙汉看书生的纠结,有点恨铁不成钢,嘟囔了句“生份”,却也认真把东西小心收起来,拿着回礼嘴角微翘的离开。

虽然伯金特意留晚了给店主送东西,但还不是最后一个走的,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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