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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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梅云给他发来漂亮的照片时,辛昱凌完全无法拒绝。

秉持长线发展原则的辛昱凌第一次运用“活在当下”这个概念,就是在处理他和梅云关系的时候。不管多少次,只要梅云还给他发消息,这段莫名其妙的关系就不算终止。

就这么荒唐又盲目地挨,不知不觉就是五年过去。梅云成为了业内小有名气的平模,他用自己赚的钱买了一套小房子,辛昱凌出面让他和敲骨吸髓的家里彻底断绝了往来。

辛昱凌唯一的私心就是他家玄关的那个大衣架。梅云从来用不到这东西,那是专为辛昱凌准备的。

他希望那架子永远都在梅云家门口,没有大衣的时候梅云会拿来挂帽子围巾,最好玩的是有一年,他在衣架上挂了颗苹果,差点把那好几年高龄的衣架子扯断了。辛昱凌及时回家才救了它一命。

梅云的少年时又何尝不是他的少年时呢。

辛昱凌曾经情感淡漠得以为他就要孤独终老了,直到把梅云捡回家,他也才知道,原来自己也会这么细致地观察一个人。

留心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记着他喜欢下雨天,喜欢趴在窗户边看雷,梅云不喜欢油烟,比起做饭他更喜欢洗碗,他犯困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尤其喜欢耷着眼睑装委屈。

他清楚地记得梅云所有的好与不好,记着他耍坏故意让自己吃醋,记着他累极了说过凶话又跑来道歉,道歉的时候一般都是亲他。

梅云喜不喜欢他?

辛昱凌想,应该是喜欢的。但喜欢只是像融在水里的碎冰,摸能摸到一点,不留心又看不见了,本就与依赖同质,慢慢混成一体了,谁还能具体分得清呢?

至少没有那么喜欢,喜欢到他能坚定地选择自己,毫不犹豫地抛下过往。

司武是在他心里扎了多深的一根刺,这刺还扎到了他们以外的第三人,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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