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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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这一点也不嘻哈,但是谈恋爱不需要嘻哈。

老子喜欢他,这就足够了。

2

我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偷摸着买设备玩音乐了,写出来的东西很拉跨,但是当时的我,觉得自己是真他妈牛逼。

我在文艺汇演上唱了自己的歌,理所当然的遭到了群嘲。

我的哥们儿笑出了眼泪,说我那什么玩意儿 连喊麦都不如。

操,真他娘的气人。

可我是愈挫愈勇的类型,挨了骂之后反而更加起劲,没日没夜的写歌词,也开始尝试做自己的beat,一天睡不到四个小时,成绩也直线下滑。

被逮着好一顿揍。

好容易熬过了初中,我的风格逐渐有了雏形,收获了自己的第一批粉丝。

虽然人不多,但是特别骄傲。

高三的时候,我又一次在文艺汇演上唱了自己的歌。

这次,掌声如雷,就连原先嘲讽我的哥们儿看了视频后都给我发了个打脸的表情。

在同一天,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是一幅画。

上面画着我在台上蹦哒着唱歌的样子,特别帅。

画的真好。

于是我翻面去看那人的姓名,高一三班——沈朝晴。

3

因为这个契机,我们熟络了起来。

他是艺术生,长得特别秀气,声音也软绵绵的,特别可爱。

我那会已经高三了,成绩并不理想,每天只想着做歌。

我打算去大城市落根,那里有我最喜欢的说唱厂牌,还对我发出了邀请。

沈朝晴就糯着嗓子,和我说,那他也要去那里上大学。

4

出高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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