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05)你该叫我一声姑姑才对啊好侄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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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令身负母虫者自愿剥离蛊虫。但这法子不管是对身负母虫者还是身负子虫者来说都堪比酷刑,因为在剥离蛊虫时也相当於将自己那一部分感情也剥离了,这种痛苦极少数人能够承受的起。

二是趁感情羁绊不深时直接杀掉身负母虫者。母虫死亡,子虫自然也活不了,但身负子虫者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对身负母虫者动手,这只能让外人来,但就算是母虫死了,蛊术残留的影响也是要伴随其一生,甚至有些人因此丧失了爱人的能力。

夜修知道这些後的想法是什麽夜卿不管,反正她是不可能让他尝试这些方法的,她绝对不允许这些结局出现在夜修身上!

她提笔写了封信,写好後将其交给朝颜:「吩咐人取出书房中『奇』字柜第三层的第十二本给老爷子看。」

朝颜退下後,她独坐在烛火前,影子被拉得长长的。

「一定能够找到完美的解决办法的,一定能。」

不过两日,夜修就真依言前来拜访。

因他来得太早,夜卿这懒散惯了的还未曾起身,朝颜只得一边吩咐人去唤夜卿一边硬着头皮上前招待。

得知朝颜名字後,夜修忽然笑了笑:「你名朝颜?」

「是。」

「那你幼时可喜欢牵牛?」

朝颜闻言身子一僵,但随即她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人是谁,连忙放松了身体,一脸疑惑问道:「叶公子何出此言?」

「我哥哥有个小太……小厮幼时喜欢牵着家中的老牛四处玩耍,被发卖後还给自己取了个牵牛的名字。」夜修似乎什麽都没有察觉到,他勾起一抹淡笑,追忆道,「听你名後我便想起了这件小事。」

朝颜是一种花的名字,那花还有一个别名,牵牛。

夜卿和从前有了巨大的变化朝颜又何尝不是,她也同夜卿一般自信单看面貌是绝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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