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06)阿修好难受,皇兄快帮帮阿修!!!(2 / 2)
夜卿将夜修弄到一旁的小榻上,然後撩起衣袖,抽出匕首往手腕上划了一刀,将伤口凑到夜修唇边,捏着他的下颚迫他吞入那些鲜血。
前文有言,夜卿曾凭藉苗人只言片语的描述成功培养出一只蛊王。这蛊王,除去一些特殊蛊虫外,可号令百蛊,使宿主百蛊不侵。或许是因为太厉害了,蛊王的寿命十分短,大部分时间必须要在宿主体内沉睡,唯有危急时刻才会将其唤醒,每每唤醒一次便意味着蛊王离死亡又进一步,苗人曾言最厉害的蛊王也不过能被唤醒十来次而已,因而每一次唤醒都必须慎之又慎。
既然蛊王无法解决夜修身上的情丝,夜卿自然不会平白无故浪费蛊王生命将其唤醒,但即便不能解决,蛊王多少还是有些抑制作用的,至少不会让他那麽痛苦。因而夜卿才会将自己的血喂给他,她的体质早已因蛊王而改变,除去百毒、百蛊不侵外,她的血对蛊虫也有作用。
夜卿的血很快起了作用,人虽然没有清醒过来,但脸色已然好看了许多,没有之前那种十分痛苦的感觉了。
见状,夜卿松了口气儿,但紧接着她脸色变得尤为难看。
情丝是因情而生的蛊术,不管是下蛊之人还是被下蛊之人,沾了情丝都逃不出一个情字。而这种蛊虫更可怕的在於,它不仅要人生情,还要人生欲,是完全不受人控制的情慾。
咳,讲那麽多,一句话总结就是,夜修对着她发情了。
……
……
……
这下乐子彻底大了!!!
夜修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然那双极为好看的凤眼里没有一丝清明,只沉淀着黑幽幽的慾望。他伸出手圈住唇边纤细的皓腕,唇轻轻吮吸着细嫩的肌肤,火热的舌来回地舔弄着伤口,被鲜红的血液染湿唇角更为他添了几分妖异,乍看之下一点都不像是在吸血倒更像是在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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