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11节(1 / 2)
如果是翡不琢的话……那写得应该不差吧?
温秋接过报纸看了起来,发觉两篇文章都不算长,而且风格相似、都是大白话,率先松了口气。
——钱九鹏在模仿诗千改的过程里,把她的文风也学了不少去,有些时候几可以假乱真。
这两篇小说,其中一篇主人公是个世家贵女,写的是她如何凭借美貌和才华选入大雅朝皇帝后宫的故事。通篇富贵奢华,看得人眼前都晃动着珠光宝气。
此类故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哪怕温秋是个不爱读书的,都觉得自己在无数说书人口中听过。他略有些失望,心想就这吗?
但下一篇小说,却让他觉得……有点意思。
这篇的主人公不是富人之后——而是个穷书生,背景似乎也不是仙朝,而是前朝。开篇几段勾勒了这书生的性格:聪慧、纯善,但天真中带着呆气,常常闹出些无伤大雅的笑料,还养了只爱学舌爱八卦的鹦鹉。
穷书生某日离奇地卷入了一桩杀人案里,死者是个老年富商。他为了洗清自己不是凶手,不得不和富商的后代一起破案,险象环生中穿插许多笑话,在经历了重重反转后终于发现真凶是大儿子。
而富商的第二份遗嘱被公布,说要把万贯家财给最后解出真相的人——也就是穷书生。穷书生一夜暴富。
小说里处处描绘了富商有多富,而最后这些钱全给到主人公时,更是让人直呼反转惊人!
看别人有钱,旁观者多半无感,但这篇却让人代入了书生,仿佛自己也体会了天降横财!
“写得真好!”温秋看完,激动得一拍大腿,随即才意识到自己又看得入神了。
“我要投这个!”他站起来道,简芮也欢呼道,“你和我选的一样!”
这次的票选方式是把报纸上附的剪花撕下来,到书店小亭里去,贴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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