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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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触感很热,章明骁起身发现人没动静,才反应过来人病了。

方林旭说要走,原先聚在一起的人通通作鸟兽散,领头的不在了,大家都另觅出路,他们很大一群人都是学生,高中读得乱七八糟,逃课出来跟着方林旭混吃混喝,四处作恶,方林旭走了,他们也要应付高考,去选择自己的出路,另一群不读书的跟温长迢相处也不好,方林旭要走,他们老早就看出了苗头,到了时候跑得比谁都快。

最后守在这老城区的,只有被所有人遗忘的温长迢。他打从记事开始就在流浪,在天桥乞讨,做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之后越长越大,想去打工,但年纪太小又没人敢用,再到后来遇见了方林旭,就一直在这一片长大,从少年到十八岁成年,温长迢学会了打架抢劫偷窃,是坏事,但他很快乐。

“旭哥……”

章明骁看着温长迢慢慢睁开眼,夕阳落进地上湿汪汪的水洼,给温长迢留了一身的红。

“我存了很多钱……是要送你的结婚礼钱……”温长迢坐起来,风窜进来让他一哆嗦,他伸手抓住章明骁的衣角,仰头看着章明骁,眼眶通红,“我同意你和单蓝结婚生孩子……我会听你的话,但是你能不能……不要走?我就……就在这里,偶尔去看看你就行……好不好?”

章明骁贴近了点,让摇摇晃晃的温长迢靠在了自己身上,明明晕得头重极了,却还是抬着头,迫切地等回答。

章明骁摸了摸温长迢的后背,是湿的,这楼里湿气重得厉害,温长迢本身营养不良,再加上这样的环境,根本不行。

“方林旭会和单蓝结婚生孩子,”章明骁平淡开口,“但他要走,也不会见你,他不要你了温长迢。”

章明骁做好了要被打的准备,但温长迢只是怔怔看着他,红色的眼尾开始流泪,从一滴变成无数滴,极度压抑的哭腔变成残缺不全的音调,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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