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穿进恋爱游戏后(快穿) 第142节(1 / 2)
另一头,莺歌回到菡萏院。
不远处传来撞击声,砰砰不止,莺歌走了几步,问身旁小厮:“这是什么声音?”
小厮回:“公子不知?殿下下令,要在府上举办蹴鞠赛,不禁谁参加,这是从前都没有的事,好多下人乐疯了,瞅着空就练习,就是咱许管事都没忍住,偷偷踢一回呢。”
给下人举办蹴鞠?别说大周,前朝也从未听闻。
这事放其余长安贵人家中,会遭人到鄙夷,哪有主子许下人这般胡闹的,只是广德公主性子,倒真做得出来,她是好玩成性,连皇帝都奈她无法。
小厮知晓公主如今对莺歌最有兴趣,说:“对了,公子。”
莺歌换掉弄脏的外衣,示意他继续。
小厮:“殿下偏爱强健男儿,公子若是得空,也踢踢球,一来强身健体,二来也能引起殿下的注意,好叫殿下常来。”
被提醒如何固宠,莺歌好是愣了一会,才掩住眼底复杂神色,点点头:“你说的,我记住了。”
又赏小厮一两碎银,小厮笑得找不着眼睛。
莺歌进房中,嘱咐:“我累了,要歇息会儿,无事莫来打扰。”
小厮刚得了赏,态度十分殷勤:“是是是,公子好好休息,气色才能更好。”
阖门,轻轻放上门闩后,莺歌蹲身,手伸到床底下,在床板黏连的地方,拿出纸笔,他干脆坐在干净的地板上,把床当做案几,认真地写画着什么。
那小厮说的没错,广德喜爱健康强壮的男人,可是,在三年之前,她其实更爱瘦弱带点病感的男人,譬如,莫见雪。
这三年,她追在尉迟序身后,况且是个女纨绔,喜好多变无常,渐渐的,无人一直记得她这个癖好,也无人再感慨英年早逝的莫见雪。
写完东西,莺歌对纸张吹吹,少年干净清澈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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