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想跟我同居 第110节(2 / 2)
于强当时还在读书,觉得自己将来能成大事,这样乡下的房子就是看不上,也觉得而自己不会回去的,留给于冉就当自己大方了,根本没有往心里去。
王桂一开始还觉得这种房产的东西最好都过户给于强比较好,但是这里看上去的确不值钱,又是老人家临死前的心愿,也就不争了。而且这样他们就不用为于冉准备嫁妆了,挺好的。
于钊觉得自己在云城的一切将来都是于强的,于冉作为女儿不会分到任何东西,所以给这个房子给于冉也算是全了颜面,给了安慰,以后于冉应该也不会跟他们吵闹。
如果于冉大了有了自己的心思,吵着他们不公平,他们也可以回一句,‘不是给了你一套房子吗?’。
他们认为这样事情就解决了,但是没有想到后来会拆迁,天上掉馅饼,房子变得这么值钱。
房子的名字是于冉的,他们后悔了。
于家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该给儿子,这是他们的共识,这跟疼不疼爱女儿无关,这就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父母的无情,真的是伤透了于冉的心,于冉真的从此以后都不想见他们了。
陆琛看着这样的于冉,不忍心再告诉她别的事情。
其实当时他打听会计联系方式的时候,知道了拆迁的一个选择权。
那套房子是可以换成大额金钱,但是也可以选择换成小额金钱和一套新建的房子。
而于家的父母知道,一旦换成了房子,房子的名字是于冉的,于冉还愿不愿意给于强就两说了,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在乡镇上的一套房子,所以他们选择了钻了这个空子,直接替于冉决定,要钱不要房子。
这样他们才能保证把一切都给于强。
这就是这对重男轻女的父母干出来的事情。
而这样的事情就是在往于冉的心口捅刀子,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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