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口红可以不是为了取悦男人(1 / 2)
震惊来得快,去得也快。
两人痴缠仍在继续,万姿收回目光。找了个最隐蔽的包厢坐下,埋头改起方案来。
丁竞诚这种疯子前任,对她而言堪比死人。他和es再怎么勾搭,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管好自己,认真挣钱,才是硬道理。
改完方案,船已快靠岸香港。万姿还特意等了等,丁竞诚真搂着es离开了,她才起身去上厕所。
“正事做完了?”
化妆包摊在洗手台,万姿正对着镜子补妆。实在没手接语音,她看了看厕所没人,便直接按了公放:“嗯,完了。”
“好。”梁景明声音染了笑,“船要到了,你要过来来找我吗。”
“行啊,不过别被其他同事看到。”还没补到唇膏,万姿却情不自禁抿起嘴,“诶,你晚上要不要来我家——”
话语未完,猝然被一阵冲水声截断。
最远处最像杂物室的隔间,门戛然而开。
有人出来了。
匆匆对梁景明说拜拜,万姿挂断语音。旋开睫毛膏,她对着杏眼镇定地刷,仿佛没有看到身畔站的人,以及镜子中映出的es。
很诡异的感觉,彼此认出对方的脸。却谁也没说话,令沉默一点点逼仄了空间。
es也垂眸认真洗手,任凭水哗哗地流。她的穿戴早已与之前截然不同,褪下了侍者制服,一身都是热门名牌。
唯独两截细瘦皓腕,落在万姿的余光里。
比奢侈手镯更惹眼的,是腕骨各烙着一圈红痕。像是被人重重地拷过。
轻咬唇肉,万姿有点想开口。
她对es印象不好不坏,就觉得是个漂亮女孩。这人畜无害的模样,怕是惹了丁竞诚怜爱。他不高兴,就逼她吃地上的秽物;他高兴,就搂着她腻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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