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章 公司发展越来越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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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春达集团的手法虽然高明,但并不完全合法,许多是焦达伟和简仲年教的,让媛春的几个助手都颇长见识。

手法之一:提供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进出口贸易额。2000年春达以从美国华森公司购进医疗耗材为由,向南京工行申请新增贷款3000万元。但根据南京市外汇管理局提供的进口付汇数据,春达2000年进口付汇2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只有1880万元,春达从中虚构1120万元的贸易额。手法之二:当地国土部门与企业联手造假向银行提供虚假抵押物。春达在南京市工行的2843亩土地抵押物,只有96亩具有真实合法手续。其余138亩土地是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由当地国土局出具国土证明文件,并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另有50亩虽有土地使用证,但土地地址与房屋坐落地址不符,而通过关系和贿赂,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却张冠李戴办理了房地产他项权证,并擅自将土地面积虚增至1457亩。春达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表面上看都有抵押,但绝大部分是虚假的,一座房产,经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合法批准”,可以出具多个房地产他项权证。手法之三:抵押物严重高估。春达在南京工行的土地抵押物普遍高估4倍左右。例如2000年春达向南京市土地资源开发总公司鼓楼分公司购入位于鸡鸣山一处87亩土地,转让单价每亩4065万元,总价353655万元。而原南京市正平房地产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土地评估单价高达每亩109万元,是购入价的266倍。

7个月后,春达将其中43亩土地以110万单价卖给另一家开发公司,从中获得4730万元。春达公司自己开发其余的44亩土地,一年半后最终再次获利2100万元。单是这块土地,春达就赚了近6830万。

春达实业内部财务管理严格,但对外另有一套:账证不全,部分关联企业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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