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绣桃花,缀珍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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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田螺,喜欢趴着、蜷缩着,安时礼平时看见了可以不管,但写字的时候这般姿势让他看不下去,几近两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如何握笔,手腕如何运劲。

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许多个红色的混蛋都成了黑色的墨团,但写第叁张顺朱儿的时候,字开始慢慢见形。

“不可着急,慢慢描之。”安时礼甚是满意,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

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但写一张就要半刻,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才写叁张,手指酸痛皆废,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她忍痛也要写完。

“混蛋,混蛋,混蛋……”写到最后一张,金鼠姑头昏眼花,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精神写完。

最后一笔落下,安时礼放下书本,朝她走来,检查了一番:“不错,明日继续。”

“买鞋。”金鼠姑舒缓僵硬的手指,“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

安时礼把六张顺朱儿铺在案面上晾干笔迹,随后叫来一名奴哥去买两双绣有桃花和缀珍珠的鞋子。

奴哥福身应下,但问:“不知鞋儿买多大?”

安时礼欲用目光测量金鼠姑的足儿,但这种目光十分无礼,只一眼他便收回目光,不自在地回:“给她买的鞋,你看看她穿多大。”

竟是给个新来的洗衣娘买鞋!奴哥的心里好奇得痒蓬蓬,团这新来的洗衣娘和安时礼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只恨身份低,不能多问一句,她忍着好奇心,走向金鼠姑,用手指量了量,不过一折再长一点儿。

测量以后,奴哥不敢勾留片刻,嘿记大小,便去鞋铺买鞋了。

可惜金鼠姑运气不好,街上的几间鞋铺都早早关了门。

穿不到新鞋子,金鼠姑鼻子里哼声不断,无限伤心,夜晚洗衣服,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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