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回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史湘云求签巧脱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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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怀孕头三个月最好别过性生活,四五六七八九其实都是可以过的。

只不过到了以后肚子大了要注意节奏和力度还有姿势。现在湘云应该怀孕四个多月了。其实呕吐也已经过去了。

嘿嘿,都没想到我要写迎春吧……话说最近看新版红楼梦,好不容易习惯了里面的人物设定以及各种奇异发型古怪着装,结果咔嚓,哎呀我了个大擦的,换了一大批演员,尼玛,害的我又在那一个个看,这是谁呢?这是谁呢?哎呀我去,宝钗怎么变成这样了?长大了张裂了?尼玛,这是探春?喜庆的村姑长大怎么成苦逼脸了?尼玛,为什么不把林妹妹这大饼子脸蛤蟆眼的给换下去?然后突然眼睛一亮:这是谁?二木头迎春!好漂亮……然后想想迎春的结局: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太尼玛悲催了,那么温顺的一个妹纸!不行,必须拯救!

嗯,所以幺鸡要开始黑迎春……啊不是,幺鸡要开始写迎春了,诸位,你们猜对了么?

宝钗仍欢乐的打着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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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

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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