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法庭辩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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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茹辩称陈静是刘宇飞实施不法行为的受害者。她先是被刘宇飞设计迷奸失身,然后被刘宇飞用偷拍的录像胁迫,才不得已与刘宇飞继续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她与被害人刘宇飞发生多次肉体关系后,确实有了一定的感情。之后,她又被刘宇飞蒙蔽,稀里糊涂地参与了群交。

陈静也并非无耻之徒,她对自己的失贞和淫荡倍感内疚,深受煎熬。尤其是在郝明出差回来之后,她有回心转意的打算,但刘宇飞对她仍纠缠不舍,抓住各种机会继续对她实施性侵和蛊惑。

陈静深受死者刘宇飞生前的各种胁迫和荼毒,是死者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她是在死者将要拿起砍刀威胁到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时,才失手将死者推下楼。正当防卫的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得以体现,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是统一的。

死者当时身处的出事地点是在13层没有封闭高楼的楼板边缘,陈静仓促之间根本无法考虑刘宇飞的安危,推开他是一种本能。刘宇飞命丧高楼之下,只能是咎由自取,他当时完全可以选择逃逸和束手就擒,后果都比他捡起砍刀、意图行凶要强得多。

刑法第20条第2 款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刘宇飞绑架陈静,并伙同他人对陈静实施轮奸,并拍录像对陈静进行胁迫。警察赶到后,他捡起砍刀就表明他要意图行凶,孤注一掷,就是要实施暴力犯罪。

陈静是在实施自我防护,她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和五大要件。而正当防卫既是法律赋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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