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酒为色之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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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丁龄用的什么办法,后宅也彻底的安静了,李月仙对柳姑娘也以姊妹相称,平日里丁寿陪同柳如烟欣赏一下塞上风光,倒也自在悠闲,丁寿费尽心思小心伺逢,引得柳如烟眉开眼笑,好感逐升。

这一日丁寿正独自在街上闲逛,忽闻身后有人招呼,回头一看,见一个二十余岁的白脸军汉,身穿鸳鸯袄,腰挎军刀,一身风尘之色,原本记忆中记得此人姓江,行三,乃是宣府军户子弟,现在边军中任职哨官,平日里两人私交甚笃,算是丁寿狐朋狗友中少有的交心的一位。

江三凑至近前,一手搭在丁寿肩上,“哥哥这几个月在镇威堡戍守,今日里才回来,听闻兄弟月前受了伤,如今可曾无碍?”

“有劳三哥挂心,些许小伤已不碍事,今日哥哥回城,小弟太白楼摆酒,为哥哥洗尘。”

“哈哈,兄弟爽利,不过酒不能由你请,理当哥哥我请你吃酒压惊才对。”

“既如此小弟就不客气了,不知在何处叨扰?”

闻言江三不由一阵扭捏,搓着双手道:“镇威堡那帮贼厮鸟下手太黑,关扑一点情面不讲,哥哥这月关饷尽数填到这帮杀才腰包,实无闲钱在外面摆酒,莫如入夜到你嫂子家中试试家常手艺可好?”

丁寿闻言会心一笑,“使得,使得,如此申时小弟登门拜访。”

江三所言嫂子实是城中一名寡妇,名唤祝玉奴,幼时与江三青梅竹马,可惜女方家中嫌江家乃军户子弟,无钱行聘,将女嫁入一蔡姓人家,也是这人福薄,难抵温柔乡销魂蚀骨,不出一年竟得急病横死了,玉奴克夫之名传出,无人再谈婚娶,守着亡夫所留薄产自在过活,江三至今无钱娶妻,许是旧情难忘,一来二去两人便做了露水夫妻,如今正是恋奸情热之时。

未到申时,丁寿便从自家出来,先是选上几盒胭脂水粉,又称了几斤猪肉,寻到铜鼓巷一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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