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律师果然很会说(2 / 2)

加入书签

叮咚,叮咚两声伴随拍门声,二哥开门,开门我要进去,叮咚伴随拍门声,外加林楷诺鬼喊声,李茵茵开门是因为太吵了,终于开门了,茵茵是你开门,嗯,你太吵了,你怎么跑来,这些是什么东西,我的行李,你带行李来这是为什么,一脸疑惑,你看不出来吗,我要住这保护你,你要保护谁林楷诺小弟,一脸臭的要命的林大维出声问了,二哥你这么忙,我来陪茵茵的,注意你说话,茵茵不是你能说的词,为什么,因为我们要去登记结婚,手指李茵茵,她会是你的二嫂,不可能,李茵茵和林楷诺两人异口同声说了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茵茵才不会嫁你,林楷诺你说什么,我又没说错,茵茵你会嫁我二哥吗,摇了摇头说了不会,你肚子有我的孩子你不嫁我,你要嫁谁,我们不爱彼此为什么要结婚,孩子我养的起,我当然知道你养的起孩子,心想你有五亿bpd变现当然有钱可以养孩子。

你这一堆东西是什么,我的行李,你带行李来我这是干嘛,我要住这保护茵茵,你是找死吗,我就是不怕死,为了茵茵我死也愿意,深情的眼神看了茵茵,你别看我,我可以独立自强,也不需要你们兄弟俩,所以让我一个人可以吗,不可能,不可以,不同意是你们的事情,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决定,我有自主权,任何人都不可能替我决定,如果是这样,我们来试试看,诬告强姦罪,你这不会成立,我有本事就会成立,你搞清楚未婚怀胎一般不涉嫌犯违法犯罪,现在也只是同居关係,虽然不受法律保护,没有婚姻不被保护,所以你不能对我提出诉讼。

林大维叹了口气,看样子我只能走强姦罪,这是天大的笑话,我强姦你,法官会信,我身价比你高背景比你大,你认为呢,况且强制性交以前叫做强姦,而强姦在法律上的定义,必须是以「性器官插入他人的性器官」,必须达到对方不能抗拒的程度,我只要表达是蒙丽丽性侵我,罪宗即成立。

李茵茵气到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