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荷鲁斯的王衔(2 / 2)
「在亚述,男同性恋将处以死罪。」
「继索多玛与娥摩拉,下一个遭殃的都城将是孟斐斯……」
人声鼎沸,内弗尔卡拉的第一道誥命就掀起了千层浪。
他举起权杖,精壮的手臂一挥,直接把那柄权杖往祭台下投掷出去。
「呃啊……!」其中一个暗示孟斐斯可能会被天火烧掉的民眾,直接被那柄厚重的权杖打倒在地,他喷了一口血在地上,里面混着三颗牙齿。说起来,古代君王的权杖本来就是兵器,法老握着的权杖就象徵他的兵权。
该死!见血了。真的是一百种惹拉神不开心的方法,全都使出来了。
我赶紧朝内弗尔卡拉摇头。或许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正在行使属于他的王权,内弗尔卡拉完全没理睬我。
暴力是有用的,民眾不敢说话了,只是沉默地待在那里,行他们的本份──围观。
「礼塔赫,你将復任太阳神祭司,做你该做的事。」内弗尔卡拉冷冷地说道。
「谨遵旨命。」礼塔赫低头说道。
待方尖碑的日影指向吉时,礼塔赫站在拉神的雕像前,我与内弗尔卡拉面对着礼塔赫。
我早已除去了祭司袍,因为我不可以再作拉神的妻子了……儘管这说起来挺不可思议,我怎么不论怎样都是别的男人的妻子?
「我奉拉神之命,为你们证婚。你们要替彼此戴上约束心脏的金戒指,互相亲吻,使爱情的誓言生效──你们一生不可以背弃对方,否则将是欺神之罪。拉神将对你们施行最严厉的惩罚。」
我这辈子还没跟其他人结婚过,直到内弗尔卡拉捧着我的脸亲吻时,我脑子忽然一片空白,整个人恍惚起来。
内弗尔卡拉的嘴唇有些羞涩地蹭了上来,湿湿的,软软的,香香的,一股沁凉的甜味透过他的舌头度了过来。是茴香子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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