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改变与文官体系(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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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着重发展的综合性组织。

卫所的最高长官为知事,以左营卫举例,也可称之为左营卫知事,是最基层的官员。

再往上便是都所了,五卫设一都,都所的最高长官为给事。

至于给事以上,还有管理一镇之地的乡正、一县之地的县正、一市之地的太守、一省之地的牧守。

这个文官体系是李子木深思熟虑才做出来的决定,总结起来就两点:其一是待遇好,其二是权责分明。

以后在他的治下,将分成五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即文官(负责管理农业、商业和人口户籍)、武官(负责军事)、司法官(负责案件的判断与裁定)、治安官(负责治安管理与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位居朝堂之上的阁官(负责律法的制定、政策的推行)。

如果仅从文官来看,整个文官体系只有六个等级,也只需要负责他们的任免(上级官员有提名权、统筹权以及直辖地区管理权)。

至于他们手下的“小内阁”,可自行招募人手,只要上报就行,原则上不会变动。

当然,上面会根据地区的发展水平统一将钱下发到官员的手上,你如果觉得钱不够,也可提出来,等到下个年度再去调整。

这么做虽然可以简化官员体系,但也相当于放权了。

在交通不便的当下,信息的流通本身就很困难,如何快速地解决问题才是根本,这都需要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

至于由此而衍生的贪污、受贿问题,李子木也有自己的想法。

抑制肯定是要去做,但想要完全杜绝根本不可能,你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是圣人。

只要不超过红线,地方的治理在你的手上可以得到发展,每年的“绩效考评”都通过了,你就可以继续做。

创业前期,发展才是一切的根本,如何让更多的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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