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 2)
陶桃经历过,那种非常狂热的追求者。
在12岁那年,陶桃迷上了摇滚乐。
对于一个刚升上初一的小女生,要求她去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这不是你的土地”,什么又是“流血的星期天”,未免太过强求。
但这并不妨碍陶桃觉得这很酷。
私校重视素质教育,学风开放,规矩又很少。
这给了陶桃充分的条件去追逐她想要的东西。
陶桃想要玩摇滚。
申请一路开绿灯,不出一周,她的摇滚社团成功成立。
陶桃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社团申请书写得很好。
但半个月后,陶桃开始觉得无趣。
哪怕歌里唱得再动人,抬起头,教室里只有簌簌的落笔声,再摇滚的人也会瞬间萎掉。
满地都是赶fal的同学,而她看到月亮。
陶桃格局打开,将目光放到校外。
没了校园的束缚,陶桃很快就结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朋友们都很忙,但哪怕再忙,他们都很重视和陶桃的友谊,只要陶桃开口相约,他们都会及时赶到。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此,陶桃也很愿意在聚会中途偷偷跑出去付款。
那时外祖父还未卸任,出于保护,除了极少数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染着绿毛的富家女背靠青天。
在付了无数次餐费后,这个小团伙迎来了新成员。
新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