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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躲躲藏藏过日子的人,就叫「老鼠」,不见天日的臭耗子。讨债集团在隔壁门口叫骂,说下一次逮到乾脆就杀了省事。
「吵死人了,还让不让人睡,楼上张婶说的话我总算信了,当初就不该看租金便宜同意住他们隔壁!」
「别抱怨了!顶多就住半年多,等我调职,飞黄腾达咱们就搬走了。」
「别说半年,半个月我也住不下去,话说隔壁他们还真会躲,怎么能天天搞失踪?」
「所以才是『老鼠』啊,躲藏是本能。」
我换了门口的白炽灯泡,灯泡噌地一声亮了,房子照明终于不那么昏暗,但是这一亮,木板门虫蛀的蚀洞、墙角的蜘蛛丝、霉斑就更明显。所以我觉得有些时候还是不要拿灯去照亮比较好,例如隔壁家的事。
明明墙板薄得可以,隔壁却异常安静,彷彿没人住一样。十岁正是和同龄朋友吵闹的年纪,怎么能这样鸦雀无声?我十岁那时天天找麻吉来家里打游戏,鬼吼鬼叫,屁话一堆。我甚至生出疑心,那天看到的小男孩是鬼魂,其实他们一家子早就死在屋内了,越想越可怕??这租金价格,说是凶宅我也信。
鬼日子还在继续,反正半年后就要搬走,我无心交际,我早已厌倦一次次建立人际关係又抽离,能逃课就逃课,三流学校的老师多半也睁一隻眼闭一隻眼,全当没看见空着的座位。
爸爸常常被外派到各个分部做事,对此他毫无怨言,说职位和年薪不就是看重经验累积吗?苦的是妈妈和我,妈妈的个性被生活逼得尖酸刻薄,我倒是还能苦中做乐地说:「以后有人问我的专长,我就要说是搬家,绝对搬得比任何人都有效率。」
以前我会对每次分离耿耿于怀,年少时总是把友情看得很重,还曾经泪眼汪汪地约定要做一辈子的死党。现在倒是释怀了,反正到头来会联络的就那几个,一隻手数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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