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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话说明末年间,朝政腐败,官贪吏污,盗贼蜂起,灾荒遍地,民不聊生。

都察院御史刘公,二甲进士出身,当过几任知府,倒也为官清正,颇有政绩,屡屡升迁,又几度出任巡按使,巡视大江南北,决断了许多疑难案件,颇得朝野推崇,黎民爱戴。

一日,刘公接到江宁知府送来公文,拆视之,原来是报请圣上批复处决几名女犯的行文:其一案为《马思远》:犯妇吴采妮,三十五岁,开小店谋生。

其夫马思远长年在外打工,吴氏与店员张佩义私通。

岁末夫归,吴氏伙同奸夫将其谋害,反诬东家谋财害命。

真相大白后供认不讳,拟凌迟处死。

另一案为《清风闸》:女犯张月明,二十九岁,为清河闸吏李保福之后妻,为嫌其夫年老力衰,勾结飞贼袁弘一谋死亲夫,弃尸清河,实属残忍之极。

拟处凌迟。

再一案为《手刃二子》:犯妇钟红珠,三十八岁,为富商潘皓之后妻,为亲子独得继承家产权而手刃前妻二子,罪大恶极,拟斩首。

尚有两案,一曰《踏雪寻梅》:女犯李芷,二十八岁,其母为青楼妓女,被人欺骗后自尽,为母报仇,李女利用色相勾引仇人,刺杀身死,手段卑劣,拟斩首。

一曰《孔雀胆》:女犯杨宝莲,二十七岁,八年前为米员外之女米丽之丫鬟,米员外夫妻双亡后,米丽携丫鬟投奔自幼定亲之富商子姜信处完婚,途中杨女用毒药孔雀胆将小姐谋死,冒名顶替,事隔多年,真相大白,拟斩首。

几桩案件写得清楚明白,旁证充足,明日早朝奏明圣上即可批复行刑。

此外另有江宁知府公文一件,写道:知府到任江宁不足一年,破获多起谋杀案件,案犯多为绝色女子。

另有几桩证据确凿但未能破获的大案,也为女性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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