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有时候道歉了,人家也不一定会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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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的第十天,今天是星期三,李喜欢自己走路先上学去,她还在生气,因为昨天发生的两件事,所以气到早餐也不做了,就直接想去学校附近的早餐店买早餐就好。

好巧不巧,就是那么巧!见到她目前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范先生思哲是也,因为李喜欢正巧来的早餐店,就是范思哲家楼下的那一家。

「老闆娘,这是早餐钱,和这位女同学的一起结。」范思哲帅气的拿出了千元大钞,直接塞到老闆娘的手里,感觉好像有人在和他抢着付钱一样。

实在也太巧!李喜欢才点完餐,就发现范思哲站在她旁边,转头然后抬头看就看见,他正死皮赖脸,皮、皮的对着她笑。

「老闆娘请您不要收他的钱,我不认识这个人!」李喜欢一大早上看到范思哲死皮赖脸的笑容,就有气!于是假装不认识,声音愈来愈大,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尖锐的对老闆娘说。

「老闆娘我们是认识的同班同学,而且她是我女朋友,昨天我们有误会,她现在正在生气,才会这么说。」范思哲眼里透露出了拜託的请求,看着老闆娘,然后接着露出他招牌迷死人的酒窝,对老闆娘笑着。

「谁是你女朋友?!农历七月早过了,请你不要在路上随便乱认女朋友,我可不想见到鬼。」李喜欢的意思就是,现在是农历八月,不是七月,你女朋友是鬼不是我,而且印象中,她好像也还没有正式答应过要做他的女朋友。

「小欢,对不起啦!我……我向你赔罪,好不好?你要杀要剐,都可以。只要你愿意原谅我……」范思哲再度展现着他,好比影帝一般的演技,眼神无辜又深情的想要看进李喜欢的眼里,试着去融化她那火山就要爆发的脾气。

可是经过了昨天那两件事后,李喜欢已经有了警觉性,根本不甩他现在的眼神,是否好无辜或是有多深情,这个爱情的高手,现在直接栽了跟斗,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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