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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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洛琼恩更深入点了解到霍家人性格,大致上来说霍家人很注重家庭观念,人生在世就是要成家跟立业?洛琼恩始终不晓得成家跟立业哪一个比较强人所难。

霍同安是一个生来只会做厨师的人,这说法不是一种讚美,含有点贬意,因为除了料理,各方面像个笨蛋。霍穌雯则是一个……不会是洛琼恩讨厌的女生,但会是洛琼恩最受不了的女生,开口闭口都是世界真美好、处处鸟语花香,若换成琳香的个性,她肯定一看到这女孩开口就翻白眼进入假死状态,听霍穌雯讲话会脑死。

洛琼恩真怀疑霍书笛的个性怎么受得了霍穌雯?

霍叡格是目前唯一还住在家里的孩子,不把黄艾芬放在眼里的态度跟霍书笛不同,霍书笛还是重视家人的,霍叡格是更不同于霍书笛的自我中心。从对谈中也看的出来霍叡格并不喜欢家里每一个人,而她多少尊敬霍书笛仅因为霍书笛揍范自奇的行为满酷的。

霍爸爸在家里没地位,从头到尾都是陪笑,没能让他插上半句话,他似乎也习以为常。

霍穌雯话很多,在一个义卖会上买到的马克杯也可以讲一个多小时(其中还讲到她有多关心那些孤儿,皮皮是个好男孩而皮皮的外号是她取的以及她为何想给那男孩取名叫皮皮),霍同安话次多,除了料理以外他讲的都是蠢话。

霍书笛一直找不到好时机公开她跟洛琼恩的关係,直到饭局接近尾声,洛琼恩想去洗手间,霍爸爸吩咐陈妈(霍爸爸终于讲话了)带洛琼恩去,大家因此稍停下嘴,霍书笛才终于找到插话时机说:「我有件事情想跟你们说。」大家望向她,但她只看着黄艾芬。「其实琼恩是我女朋友。」霍书笛以无比冷静又坚定的眼神看着母亲,这个老女人才是重点。

霍同安跟霍穌雯还保持着笑容但变傻了,好像他们脑袋还无法处理女朋友三个字的意思,彷彿从未听过的网路流行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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