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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起步,到加速追上领先他一百公尺的抢匪,需要几秒?巴奈对汽车的热爱,让他不知不觉思考起这个问题。想像自己是台超跑,双脚不停交互跑动,加速再加速,试图模拟起汽车,往前追上抢匪。只可惜,人不是机械,再快,一百公尺也得跑个十秒。十秒的差距,很大。巴奈就算用尽全力,还是追不上那个抢匪。而且,才追了一条街,巴奈的肺就快炸开了。

有多久没跑步了?这不是巴奈的个性,他痛恨跑步、痛恨没有效率的运动,他着迷于汽车,寧可坐上警车开不到一分鐘,也绝不肯走一百公尺到警局附近的便利商店买早餐。

虽说警察这份工作,免不了需要动到双手、双脚,但这几年他已是学长身份,习惯出张嘴指挥菜鸟执行任务,不管那任务是追逐还是擒拿,他都懒得动,他只要在办公室蹺脚纳凉,等待菜鸟把人逮回来,工作就算完成。

追捕犯人,那是搏命的工作,需要年轻的身体才能负担,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就算有心,身体也无力承担。他对这一点,心知肚明,不用长官交代,他早已自我实践。令人惊讶的是,这样万般吹不动的个性,巴奈竟然还能保持着精瘦的身材,实在羡煞许多后辈。

抢匪在一百公尺前转进下一条街,俐落的身手,让巴奈以为他就要追丢了,于是巴奈硬撑着一口气,跟着转进下一条街,双腿勉强是靠着意志力在支撑着,其实,那双腿目前最渴望的,是他的办公桌,他们极希望可以找个地方蹺脚休息。虽然巴奈在脑子里用力想像着一定要追上抢匪,脚步却明显慢了下来,他快没气了,需要休息。

为什么偏偏要在他出外巡逻的时候,让他碰上这种鸟事?巴奈心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开始抱怨起自己的坏运气。一定都是命运的安排,他自暴自弃地想着。要不然他怎么会这么衰?他不过才和学弟把警用机车停在便利商店门口,让学弟单独进去签单,他则利用机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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