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第309节(1 / 2)
所以,工人的薪资待遇普遍要比自耕农高,才能留得住劳动力
这让朱由榔松了一口气,但也不禁大为疑虑
既然如此,那么松江府的织工暴动,又是从何而来呢?
莫非松江府衙收了范氏的贿赂,有意封锁松江府的劳动力市场,不让当地流民应募屯垦?
可从廉政署和中书署一明一暗两方面调查的结果来看,也并非如此
松江知府的确是收了一些贿赂,但主要是范氏怕他多管闲事,让其把那两个告官的织工送回范氏。
这一困惑,直到廉政署的初步调查报告提交到内阁,并引发阁臣们争论后,朱由榔才明白过来。
原因很简单
这件事情,看似是少见的织工暴动,但事实上,其实是一次“奴变”
根据调查,当时参与暴动的三四百名织工,均无户籍身份,而是挂靠在范氏名下的奴仆。
这也是当时松江知府选择把那两名告官的织工送回的原因
人家并没有违法
按照大明律,朝廷是承认,乃至于保护奴仆制度的
在大明,奴籍是贱籍的一种,在人身自由上,几乎等同于主家的私人财产
《大明律》中《户律》规定,良贱不得通婚,也就是说,奴仆的子女,也是奴仆,一般被称为家生子。
虽然《大明律》里也有规定,如果主家在未告知官府的情况下,殴杀奴婢,杖一百。
但从侧面也能反应,这些奴仆在人权上,和主家根本就是不对等的
只要主家不恶意残杀,平时任意打骂,几乎没有法律风险
事实上,即使是恶意殴杀,官府大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脑袋瓦特了,为了一个贱籍奴隶的死活,得罪当地大户?
明朝中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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